12月20日,金融监管总局传来最新消息,针对《关于延长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(Ⅱ)实施过渡期有关事项的通知》进行了发布。该通知指出,原计划于2024年底结束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(Ⅱ)过渡期将延长至2025年底。对于受新旧规则切换影响较大的保险公司,可向金融监管总局及其派出机构咨询过渡期政策,总局将根据具体情况制定“一司一策”的过渡期政策。同时,对于已经享受过渡期政策的保险公司,2025年的过渡期政策原则上不会超过其原过渡期最后一年所享受的政策。
优化后的标题:
《金融监管总局宣布延长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(Ⅱ)过渡期实施期限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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