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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损股民可至新浪股民维权平台登记该公司维权:[http://wq.finance.sina.com.cn/](http://wq.finance.sina.com.cn/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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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12月20日,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(证券简称:ST九有,证券代码:600462)发布公告,称公司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出的《立案告知书》(证监立案字0392024075号),因其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,根据相关法律法规,已被立案调查。
罗建欣律师代理的部分投资者诉ST九有证券虚假陈述案正在有序推进,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请尽快加入索赔。目前索赔条件暂定为:在2024年12月19日之前买入股票,并在2024年12月20日收盘时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,可向公司索赔。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。(*ST九有维权入口)
罗建欣律师表示:(罗建欣律师专栏)根据《证券法》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最新规定,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披露信息中存在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,人民法院应认定为虚假陈述。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、佣金、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。
罗建欣律师诉讼事项提醒:
1. 案件诉讼时效为3年,超过时效后起诉,投资者将丧失胜诉权。
2. 投资者需准备下面索赔材料清单:
2.1. 股票交易记录(或对账单);
2.2. 证券账户证明材料;
2.3. 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。
3. 上述索赔条件、赔付对象及范围仅供参考,最终以法院生效判决为准。
4. 律师费为风险代理,投资者实际获赔后再支付。
(本文由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罗建欣律师供稿,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。罗建欣律师(执业证号:14401200410190316),系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,金桥证券诉讼中心创始人、主任,广州仲裁委仲裁员,广州市律师协会证券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。罗律师执业二十余年,持有证券、基金、期货从业资格证书,且系资深股民,已组建专业证券诉讼团队,业务涵盖上市公司证券虚假陈述、内幕交易、操纵、股权纠纷、证券刑事犯罪维权及辩护,维权经验丰富。)